平潭套房出租-平潭租房最新
1.房租减免税收政策
2.从泉州到平潭 急 希望大家帮帮忙
3.福建省货币化补贴有什么规定吗?
4.平潭岚城安置房一期是什么时候完工的
房租减免税收政策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九、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关于房租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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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摘要亲 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房租减免政策:个人房租减免最新政策1.减免租金。减免2021年上半年一个月租金。此政策优惠可与其他租金减免优惠同时享受,2021年上半年度租期不满一月的按实际租赁天数免租。2.减免方式。已收取租金的,可于未缴月起减免1个月租金;尚未收取的,予以直接减免,2021年上半年已享受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于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截止月下月减免1个月租金(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租金减免手续)。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1
_关于房租减免政策
_亲 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房租减免政策:个人房租减免最新政策1.减免租金。减免2021年上半年一个月租金。此政策优惠可与其他租金减免优惠同时享受,2021年上半年度租期不满一月的按实际租赁天数免租。2.减免方式。已收取租金的,可于未缴月起减免1个月租金;尚未收取的,予以直接减免,2021年上半年已享受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于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截止月下月减免1个月租金(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租金减免手续)。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等6个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详见附件2。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从泉州到平潭 急 希望大家帮帮忙
泉州好像没有直达平潭的车
你得在泉州做到福清的车
再从福清做到平潭
从福清到平潭公交一般(正常情况下不堵车)需要1个小时左右
平潭轮渡一般不会紧张,公家2艘船民营3艘
平潭轮渡是载车的那种,票价都包含在车票内
基本上需要15~20分钟能到达平潭岛
平潭的旅馆价格我就不知道了,去了那里两回都没有宾馆住,连夜自己开车回来了,基本上在100~200不等,看你选择的宾馆好坏程度
建议你一到平潭就找个宾馆住下,晚上很难找到宾馆有房间
祝你旅途愉快!
福建省货币化补贴有什么规定吗?
(一)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
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重,“补砖头”与“补人头”并举。对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县,对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购房补贴,由其自行购买住房。通过租房与购房补贴,增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或购买住房的能力。
采取租赁货币补贴的,要合理测算确定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并建立起随着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要实行差别化补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采取购房货币补贴的,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住房不同区域等因素,科学确定购房补贴标准,可以以户为单位,也可以以保障标准内单位面积,确定购房货币补贴标准。
要加强租赁、购房货币补贴的管理。实施租赁、购房货币补贴的市县,要制定租赁和购买住房货币补贴及补贴领取操作细则,公开操作程序,严格审核审批,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货币补贴,应凭房屋租赁合同领取;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及时停止发放货币补贴。对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购房货币补贴,应明确住房的性质认定以及所购房屋的产权界定和上市交易以及收益分配办法。
(二)采取购买存量住房、长期租赁住房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要从政府直接投资新建,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在市场上长期租赁转变。各市、县可采取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存量商品住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由政府配租给公共租赁住房用户。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15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入住,未完成的市、县,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确需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要将申请轮候数量、新建项目选址、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等情况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与配套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可以是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套型面积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80平方米。房源产权合法明晰,无权属纠纷。房源所在区域应相对成熟,交通比较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确保满足保障对象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房源为存量房的,房龄宜在10年以内,无质量和安全隐患。
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的租金应当综合考虑同区位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收储房源的结构、成新、装修、配套设施及房屋现状等因素合理确定,适当控制租金水平。租金控制标准由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监测情况确定和适时调整。长期租赁的房源,市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一致,书面签订收储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应当在3年以上,毛坯房租赁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收储毛坯房的,经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一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依法组织装修,收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且实际租赁期限超过5年的,房屋装修设施可以无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转变住房保障方式要与现行住房保障体系相衔接,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要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严格分配与使用管理。各地通过货币保障的户数以及购买等形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均可按规定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口径,所需资金可从按规定渠道筹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并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平潭岚城安置房一期是什么时候完工的
2015年5月25日。金井安置小区一期公租房已完工,2015年5月25日全面完成一期一区工作。岚城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海坛岛中部,北与流水乡、中楼乡接壤,西连芦洋乡,西南邻北厝镇,东与澳前镇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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