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公租房申请显示已备案

2.公租房备案后后续流程

3.西安市推行租房合同网签备案

4.西安推行住房租赁网签备案 违反将被约谈、暂停房源发布

西安公租房申请显示已备案

西安租房备案价格查询-西安租赁备案

西安公租房申请显示已备案是申请者的公租房申请已经被备案记录。备案是指在官方的记录系统中登记备案,表示该申请已经被受理,并在未来的分配中将被考虑。如果申请者的申请状态显示为“已备案”,则说明该申请已经被正式记录,并将被作为分配依据之一。

公租房备案后后续流程

法律分析: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一步,备案。“三房”轮候家庭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公租房。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第二步,意向登记。在项目公告发出后,四种申请家庭(“三房”轮候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无房职工家庭)均需登陆西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第三步,摇号。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第四步,签约入住。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西安市推行租房合同网签备案

10月2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全面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凡从事住房租赁的企业、经纪机构及个人,应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取得系统操作资格,并自达成住房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为啥备案

逐步推进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

据市住建局房屋租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当前住房租赁市场信息不对称、房源发布混乱、租赁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市住建局积极搭建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依托平台,逐步推进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保障住房租赁各方合法权益。

施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旨在全面规范我市房屋租赁网签登记备案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实现租赁信息全采集、合同网签全覆盖、租赁交易全监管的目标。

在我市的住房租赁活动是指出租人、转租人将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出租、转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旅馆业客房、学校和企业自建宿舍等情形除外。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怎样备案

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

根据要求,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开展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个人,应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取得系统操作资格,并自达成住房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本通知发布之前已达成住房租赁交易且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变更、解除或终止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变更或注销手续。

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个人应当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要求进行相关操作,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如何监管

不进行网签备案可实施联合惩戒

市住建部门负责全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开展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日常管理工作;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承担企业开业申报、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

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由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约谈告诫、暂停房源发布、发布风险提示、实行信用扣分等行政处理措施,并抄送市场监管、公安和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西安推行住房租赁网签备案 违反将被约谈、暂停房源发布

10月2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我市全面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开展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个人,自达成住房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

通知要求,变更、解除或终止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通过“租赁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变更或注销手续。

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由西安市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查处,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约谈告诫、暂停房源发布、发布风险提示、实行信用扣分等行政处理措施,并抄送市场监管、公安和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政策中明确指出租赁网签备案的细节,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个人提供了具体的备案指引。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范围,备案的合同不包含旅馆业客房、学校和企业自建宿舍以及公租房、直管公房等类合同。

黄卉表示,租赁主体登记及租赁合同备案是进一步有效规范和监管租赁市场的前提,目前各级政府已经陆续提出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要求,合同备案的落实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本次政策提出对于未按要求备案的主体,将采取约谈告诫、暂停房源发布等行政处理措施,将首先对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形成压力,推动房源备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