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莘县河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2.聊城大学暑假自习室开放吗?聊大里边有教师公寓之类的出租房吗?

3.我想写一份简单租房合同可是不知如何写

4.聊城公租房管理办法到底是什么

莘县河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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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河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09-02-25在山东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西环路友好大酒店10楼1008室。

莘县河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30400685741679C,企业法人刘永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莘县河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商品房销售;楼盘营销策划、土地开发、房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凭经许可证经营)、绿化养护、房屋维修、供暖、停车场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出租;室内装饰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莘县河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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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暑假自习室开放吗?聊大里边有教师公寓之类的出租房吗?

暑假图书馆自习室开放的,不过晚上不开放,只开白天。西校西门附近教师公寓有很多出租房子的,多去附近看看租房信息,58和赶集上也有很多聊大校内租房信息,多留意。另外,貌似校内租房的都喜欢租给女生,可能怕男生不注意卫生又吵闹啥的。提早准备吧,到了暑假各种考试房子很抢手不好租的。

我想写一份简单租房合同可是不知如何写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签定本合同。

第1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聊城市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2条 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3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乙方租用的房屋作居住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4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 整,年总租金 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1次,以后依次类推。乙方应于每年的 月 日和 月 日分2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5条 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6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1交。

第7条 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8条 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9条 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10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1的,本合同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1致,达成终止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1,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第101条 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102条 缮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103条 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第104条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105条 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06条 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聊城公租房管理办法到底是什么

聊城公租房管理办法即聊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试行,有效期3年。

聊城公租房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

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每3年审查一次。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租赁补贴,是指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货币补贴。

聊城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和《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聊城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以解决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

聊城公租房管理办法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来,本市市辖十区建设、分配、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住房保障投资公司筹集、管理,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